关怀模式
关注我们
公众号
服务号
重置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
光标
显示屏
语音
退出

风险提示:关于强化“三适当”认识的风险提示

发表时间:2025-06-09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提供给消费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渐从单一化、同质化向个性化、多元化转变,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也增加了对产品选择的复杂性。2024年3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实施《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三适当”原则,就是要将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一、什么是人身保险“三适当”原则

“三适当”原则指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旨在规范保险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1.适当的产品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投保人的保险需求风险特征、保险费用承担能力,向消费者推荐适合其需求和能力范围内的保险产品。

2.适当的渠道

保险公司应当基于保险产品的特点和相应的客户群体特征,选择适当的保险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3.适当的客户

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开展市场调研基于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特征,制定市场营销方案,实现保险产品或服务与目标市场客户需求相匹配。 其核心是避免销售误导,防范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案例剖析

在外打工的X先生考虑到自己的家庭责任和未来规划,决定为自己投保一款保险产品。销售人员在了解了X先生的实际需求后,建议其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和年金保险,同时提示X先生购买产品要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X先生在了解了保险保障范围及具体条款后,确认了家庭的经济情况,认为当前家庭收入还不足以支撑年金保险的保费,决定先购买重疾保险,后与销售人员确定了保费、保额及投保期限,最终为自己投保了重疾保险。

该案例中,公司保险销售人员践行了“三适当”原则,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引导客户理性购买。X先生在评估了自身的经济能力后为自己购买了合适的保险产品。

三、风险提示

财信人寿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

1.充分考虑自身保障需求

消费者应该明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在购买保险时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在合理范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消费者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所需风险保障是在动态变化的,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补充。

2.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风险偏好,损失承受能力和资金状况,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评估结果,选择相应的保险产品。

3.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知悉权利义务,审慎签署合同等重要环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口头承诺的“保本保收益”“低风险高回报”等话术保持警惕,切勿相信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等夸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