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祥人寿美满顺行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0-02-14
尊敬的客户:
共抗疫情,风雨同舟,吉祥人寿始终与您在一起!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需要,我司特将吉祥人寿美满顺行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在原保险责任基础上扩展至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扩展责任如下。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已投保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新投保的客户均可安心享有。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被保险人经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注),我们提供以下新型冠状病毒身故保险金责任:
本合同新型冠状病毒身故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被保险人经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新型冠状病毒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日前,被保险人已经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我们不承担以上保险责任。
注: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验检疫机构确诊。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您的保单服务人员,或致电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3003,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愿山河无恙、天佑中华!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4日